商品退換貨 / Returns & Exchanges
    ✓退 / 換貨說明
  1. 商品出貨前,我們倉儲部門將會為您先進行檢查,並確認物品的完善。
  2. 商品寄出後,宅配或貨運,平均標準配送約 2 - 4 個工作天左右到貨。
  3. 請於到貨簽收後,優先進行商品檢查,開封拆箱應全程錄影,如有商品瑕疵問題、運損問題,請於簽收 7 日內與本公司聯絡,將視情況更換新品,逾期不受理。
    ✓辦理方式
  1. 欲申請退貨,請先確認商品是全新狀態且未經使用,包裝與配件完整無缺,本公司可再次轉賣或退還原廠之狀態。
  2. 請於上班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30 AM - 18:30 PM ,致電本公司 04-23179999
  3. 歡迎利用網頁右下角官方LINE線上即時客服。
  4. 商品收回經倉儲部門確認無誤後,且符合退換貨條件,將為您進行退款或換 貨程序。
  5. 如有下述情況,恕無法辦理退訂,但仍享有「因新品瑕疵,到貨 7 日內無條件換貨」的售後服務:
    ✓消耗性商品 ( 耗材類 )
  • 預購商品 ( 因規格或顏色款式代客接單客製化訂購或接到訂單後才生產 )
  • 商品已使用
  • 商品描述中有特別標示「拆封或使用後即無法退貨」的商品
  • 特殊清倉福利展示品

      6. 商品完整內容定義說明如下:
  • 主商品 ( 含商品本體,外箱彩盒,箱內原始防護材料等 )
  • 使用手冊
  • 註冊文件 ( 商品回函、保固卡、特殊購買證明文件等 )
  • 周邊零配件
  • 發票
  • 其他 ( 購買時搭配 隨附之副商品或贈品 )

    ✓免費鑑賞期
  •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大相家飾線上購物網站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,是指從商品到貨七天內為商品猶豫期 ( 七天包含假日 ) ,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務必於商品猶豫期間 ( 七天 ) 內提出,並且將產品連同包裝盒、說明書等完整包裝及商品內容寄出,終止日則以運送業單據或郵戳日期為準 ( 若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,不得退貨 ) 。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 ( 包含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贈品等 ),本公司可再次轉賣或退還原廠之狀態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本公司接到顧客的退換貨要求後,會立刻進行處理事宜。

    ✓退貨申請 / Refund
  • 退貨申請資格
  1. 網路成立訂單,於貨品配達簽收日後,7 天內(含例假日)提出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2. 退貨商品非屬預購訂單商品,或其他特殊客訂規格之服務商品。
  3. 退貨主商品、配件、贈品、原廠盒裝與出貨相關單據、折讓單等,均可完整歸還無缺件、損傷或污損。(宅配單據請勿直接黏貼於原廠紙箱上。)
  4. 訂單商品非屬特殊優惠出清活動,限定不接受退換貨之商品。訂購時我們會特別註明.
  5. 詳情可參閱 退貨說明頁面。
    ✓退貨申請與流程
  1. 符合退貨申請資格後,請點此填寫退貨申請。
  2. 退貨申請單,請寄到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6號。或發E-mail到dashan.tw@msa.hinet.net請再電話04-23179999確認。
  3. 經收到您的申請,敝司查閱符合退貨資格後,將由專人與您聯繫。
  4. 專人聯繫時,會請您協助訂單商品的取件前準備,並與您約定派員前往取件的日期。
  5. 請注意:收回物件與相關品項與單據的完整性,避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  6. 退貨原廠紙盒之外,請務必以額外防護外箱包覆,宅配單據請勿直接黏貼於原廠紙盒。( 違反規定將視為退貨商品不完整,恕無法進行退貨 )
  7. 退貨商品防護外箱上,請註明:姓名、電話、訂單編號、地址,以利退貨作業查詢。
    ✓退款說明
  1. 退貨商品與相關單據經完整送回,由倉儲部門確認無誤後,將會進行退款程序。
  2. 退款方式,將會依照您訂購時付款方式退還。
  3. 信用卡付款訂單:將直接退款到您的原付款信用卡帳戶;如遇特殊訂單,依個別情形調整退款方式。
  4. ATM 付款訂單:客服專員會再致電索取您的訂購人銀行帳戶資料,以供退款作業進行。( 銀行名稱、分行別、戶名、帳號等資訊 )、( 配合個資法與訂購人權益,請勿提供非關訂購人、原付款人、收件人等以外,其他第三方受款人資訊。)
  5. 退款帳戶資料提供,可 E-mail 至客服信箱:dashan.tw@msa.hinet.net
  • 銀行 ( 如兆豐銀行 ): 
  • 銀行分行 ( 如北台中分行 ): 
  • 帳 號: 
  • 戶 名: 
       6. 退款資訊齊備後,約 7 個工作天內,完成退款作業。
       7. 退款作業完成時,大相家飾發送退款完成通知簡訊,供您查照確認。

    ✓不符退換貨資格注意須知
  1. 商品外盒直接黏貼物流單寄送者。
  2. 商品寄回已有缺件或損壞者。
  3. 申請退貨翌日起算 15 個工作天,因無法聯繫、未完成申請後程序者。
  4.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的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 ( 含例假日 ) 的權益 ( 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算為第一天,欲退購者,請於七日內提出,逾期恕不受理。) 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,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(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), 切勿缺漏任何配件、請勿自行拆解檢查商品或損毀原廠外盒。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或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,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。與國外原廠訂購之預購商品,視為客製化商品,除新品瑕疵之外,恕不接受退貨。